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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 第9号)
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近期,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饮料糕点乳制品等4类16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46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27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66批次,乳制品2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咸阳家友缘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 3日 生产的张黑子牌 230g/袋銅敦牛肉经典版,镉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值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 西安洋杨水业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 29日 生产的 18.9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0CFU/250mL,1CFU/250mL,

 

  2CFU/250mL,4CFU/250mL,6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三)志丹县圣泉纯净水生产销售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 5日 生产的 18.9L/桶圣泉纯净水,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04mg/L,标准值为≤0.005mg/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延安、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西安、延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7年 6月 5日 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创建时间: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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