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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团队回应“蜜蜂女‘杨霞’事件”:对部分涉嫌欺诈行为的账号进行封号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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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微信朋友圈中,一篇名为《那个叫“杨霞”的女人,你在某某地方火了!》的宣传文字走红。文中称杨霞从小生活在大山里,后带着女儿前往大城市打拼,在有了一番事业后,有感于市场上所售蜂蜜质量不佳,决定回乡卖土蜂蜜,“找回儿时纯真的味道。”但多人看完文章后购买产品发现蜂蜜质量不佳。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杨霞”的身份、故事、产品均存疑。

针对“蜜蜂女‘杨霞’事件”,11月28日晚,北青报记者从微信团队获悉,经核查,相关个人微信号为批量恶意注册帐号,且部分帐号被举报有欺诈行为,已经对这些微信号进行了封号处理。微信团队称,对于存在虚假广告、诈骗行为的文章,一经核实,微信公众平台将按照违规程度对文章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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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霞”背后的土蜂蜜销售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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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杨霞”拿出的分析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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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杨霞”借口“同行诽谤”继续用“杨霞”之名销售

11月27日,本报发表《起底神秘的卖蜂蜜网红杨霞》一文,引发众多关注。不久,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称,此前在朋友圈活跃异常的“杨霞”们纷纷改换了头像、微信名,一时间真假难辨。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所谓“杨霞”,并非是由某一个团队具体运营的网络形象,而是已经成为众多“土蜂蜜”销售者搭顺风车做广告的对象。追根溯源,其“出生”或许与郑州一电子商务公司不无关系,但在今年8月,该公司就已注销。此后,不少“土蜂蜜”销售者都曾打着“杨霞”的名义,在各地自媒体投放广告,这些广告无一例外都使用了“杨霞”的故事、视频、照片,只是将其中的动态二维码做了更换。对此,微信团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部分有欺诈行为的“杨霞”微信号封号处理。

遍地土蜂蜜广告

一个点击3角钱

在本报发表《起底神秘的卖蜂蜜网红杨霞》一文后,关于“杨霞”的讨论越来越多,但主人公“杨霞”的实际身份却依然疑点重重。为挖掘出其背后的实际运营者究竟为何人,11月27日,北青报记者尝试联系了两家曾为“杨霞”土蜂蜜发布广告的自媒体运营者。两家公众号曾分别于今年9月、10月发布名为《那个叫杨霞的人,你在某地火了》的文章,其中无论是文字、视频还是照片,均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扫码文末二维码会扫出不同的“杨霞”。

据其中一家主要发布广东汕头内容的自媒体运营者介绍,“杨霞”土蜂蜜的广告系一家网络推广公司主动找到自己要求发布的,但其背后具体是什么企业、什么人在运营,自己并不知情,“当时很多地方大号都发了杨霞的广告,我们也就发了。”他透露,公号每天都会接到三四条关于蜂蜜的广告,“特别多,根本没时间审核,基本上就是看有没有别人发过,再决定接不接这个广告。”

该说法也得到湛江一地方自媒体运营者的证实。该公号运营者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发布“杨霞”广告前并未检查对方工商注册、食品生产资质等证件。最近两天因为对“杨霞”土蜂蜜投诉的用户较多,公号已经删除了这条广告。

资深蜂产品经营者秦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自己在销售蜂蜜产品之余也打理着一个科普蜂蜜相关知识的公众号,今年下半年也曾有网络推广公司找到自己,说要投放“杨霞”土蜂蜜的广告。“都是推广公司作为中介联系广告投放事宜,根本查不到背后到底是什么人”。他透露,彼时,关于“杨霞”土蜂蜜的广告报价为一个点击量3角钱。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在所有“杨霞”相关推广链接中,阅读量最高的一篇可达到6.7万多,阅读量上万的共13篇,其余大多维持在六七千至三四千不等,数量可达几十条。粗略估算,过去几个月,“杨霞”土蜂蜜仅用于网络推广的费用就达几十万元。

对于蜜蜂女“杨霞”事件,微信团队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经核查,相关个人微信号为批量恶意注册账号,且部分账号被举报有欺诈行为,微信团队已经对这些微信号进行了封号处理。同时,对于存在虚假广告、诈骗行为的文章,一经核实,微信公众平台将按照违规程度对文章进行相应处理。

“杨霞”纷纷改名、注销

甚至微信群里“互怼”

经曾在“杨霞”处购买土蜂蜜的曾女士介绍,北青报记者此后加入了一个名为“杨霞土蜂蜜防骗群”的微信群,目前群内已有30多名消费者。但据大家介绍,由于每个人最早看到“杨霞”土蜂蜜的推广链接不同,各自添加的“杨霞”也不相同,甚至最终收到的蜂蜜包装、成色都不一样。但无独有偶,这些“杨霞”均使用着同样的头像,朋友圈风格也极为接近。奇怪的是,在北青报《起底神秘的卖蜂蜜网红杨霞》一文发布后,不少“杨霞”却偷偷换了头像、改了微信名。

11月27日,北青报记者先后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通过不同链接添加的两名“杨霞”,对方均表示自己就是“杨霞”本人,但拒绝通过视频聊天等方式证明自己就是视频中出现过的“杨霞”,借口也都是“山里信号不好”。而在记者询问“如果你是杨霞,那另一个人又是什么身份”后,却得到了不同回答,其中一名直接表示否认,称对方是在假冒自己行骗;另一名则表示,“这是霞姐以前用的号,现在是家里人在打理”。为让两名“杨霞”证明各自身份,北青报记者随后将两名“杨霞”拉进了同一个微信群,很快微信名为“杨霞土蜂蜜”的“杨霞”就和“秦岭杨霞土蜂蜜”的“杨霞”吵了起来,并纷纷指责对方才是假的。但不久,两人却都偷偷改了名字,删掉了原名字中的“杨霞”字样。

此后北青报记者又尝试添加了其他推广链接中提供的二维码,发现不少“杨霞”都改了名字、换了头像,甚至还有人直接销号。

疑似起源“蜜蜂霞”早已注销

西安出现同名新公司

种种迹象表明,目前市场上活跃的各种“杨霞”,不仅不是同一个人,甚至可能不是同一伙人在运营。那么,“杨霞”的故事究竟从而而来?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各个“杨霞”中,能够为自家产品拿出分析检测报告的,其所展示报告均为由青岛华科检测分析中心出具的“20170422010a”号《分析检测报告》。顺着该报告中提及的委托单位“蜜蜂霞”,北青报记者找到了一家名为“郑州世外蜜源”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杨霞”最早的宣传链接中,曾提到“蜜蜂霞”是乡亲们对自己的昵称,也是自己目前的品牌,而这也正是郑州世外蜜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的注册商标。根据工商注册信息,该公司已于今年8月底注销。

但“杨霞”的故事却并没有因为这家公司的注销而结束。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底西安成立了一家同名农业合作社。这家全称为“西安世外蜜源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杨金霞,经营范围中包括蜂蜜初加工及销售。目前,公司已经注册了“杨霞蜜语”这一商标,并进行销售。在10月份出现的“杨霞”推广链接中,可以扫码识别出该公司所属“杨霞”。但该“杨霞”是不是就是最早视频中的“杨霞”,对方却并没有回应,并在记者表明身份后不久,注销了自己的手机号。

究竟有没有最开始视频中出镜的那个回乡卖蜂蜜的“杨霞”?对此,业内人士秦先生介绍,自己曾与推广过“杨霞”土蜂蜜的公司有过联系,根据对方介绍,他们所采用的套路就是选一个形象亲切的代言人,找一些价格便宜的货源提供者,再由电商团队发布广告,最后由客服伪装“杨霞”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成交后各环节再分红。至于有没有“杨霞”这个人、故事是不是真实的,是其中最不重要的一环。“类似的操作手法很常见,而且也不局限于卖蜂蜜,卖酒、卖海参……都是一样的”。

至于为什么土蜂蜜市场会出现这么多的“杨霞”,秦先生解释,由于土蜂蜜产量低,所以在市场上相对少见,很多人就是利用这一特点,鼓吹土蜂蜜的营养价值,高价出售,“但其实蜂蜜质量好不好,主要还是看蜜源”。

附录:《起底神秘的卖蜂蜜网红杨霞》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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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月,一个名叫“杨霞”的女人可谓是火遍朋友圈。不少地方资讯类自媒体都转发介绍了她的个人事迹,并以《那个叫“杨霞”的女人,你在某某地方火了!》为标题进行宣传。文章称,杨霞从小生活在大山里,后带着女儿前往大城市打拼,在有了一番事业后,有感于市场上所售蜂蜜质量不佳,决定回乡卖土蜂蜜,“找回儿时纯真的味道。”

但不久,有不少网友反映说,从“杨霞”处购买的蜂蜜质量不佳,并质疑其身份的真实性。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先后以消费者、记者的身份联系了“杨霞”。对方先是自称在陕西宝鸡凤县桥头庄村养蜂,但随即北青报记者从该村村委会了解到,桥头庄村并没有杨霞这个人,最近几年也没有专门回乡卖蜂蜜的村民。此后,一名自称杨霞表弟的男子告诉记者,杨霞所售蜂蜜系西安“黄灞区灞桥村”一合作社产品,并没有营业执照或食品安全检测等证书。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并没有名为“黄灞”的区级行政规划,所谓“灞桥”也是一个区而不是村名。而对于身份的种种疑点,“杨霞”的回应是:直接拉黑。

事件

火遍全国的神秘女子“杨霞”

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今年上半年开始,“杨霞”就开始频频刷屏朋友圈。连云港、东莞、马鞍山、湘潭、哈尔滨……这个叫“杨霞”的女人,先后“走红”全国多个城市,甚至还在书法圈、风水圈、球迷圈“引起轰动”。

记者注意到,为“杨霞”走红发声的,除了以地方资讯为主的自媒体账号,还有不少垂直细分领域的营销号,甚至还有一些地方媒体的微信公众号也在为其背书。其宣传文案称,“杨霞”自幼生长在大山里,2006年因婚姻变故携年仅4岁的女儿外出打工,不久凭借自己不服输的拼劲儿在大城市收获了自己的事业。但在功成名就的同时,“杨霞”发现,身边人购买的蜂蜜大多是白糖蜜或者是熬制过的蜂蜜,其中的蜂蜜成分少得可怜。“杨霞”为此感到十分寒心,并因此决定回到深山养蜂,“让更多人吃到真的土蜂蜜。”

在文案之外,“杨霞”还专门拍摄了一段视频,讲述自己养蜂的过程。视频中,身穿白色上衣的“杨霞”介绍说,自己卖蜂蜜已经有9年,村里人都叫自己“蜜蜂霞”,其生产的蜂蜜都是完全按照祖辈方法生产,营养价值会比普通蜂蜜高十几倍。文末,照例会附上一个二维码,帮助网友直接添加好友进行咨询。但与普通二维码不同,这些文章中提供的二维码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北青报记者添加后发现,不同二维码所对应用户名称不同,但头像均为视频中“杨霞”的照片。

调查

当地村委会“查无此人”

而在“杨霞”火遍全国的同时,关于其所售蜂蜜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多。

11月初,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杨霞”处购买的蜂蜜包装简陋,且发货地并非杨霞自称的陕西宝鸡,而是河南某地,因此怀疑自己被骗。不久,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在网上发帖,怀疑“杨霞”的真实身份,和其所售蜂蜜的安全性。

曾在“杨霞”处购买过蜂蜜的曾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年8月她通过某公众号推广链接添加了自称是“杨霞”的微信号,并购买了两斤土蜂蜜。但收到蜂蜜后却发现,“杨霞”发来的蜂蜜既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生产地址,味道似乎也不像对方宣传的那么纯正。于是,心生怀疑的曾女士,又添加了该链接中提供的其他几个微信号,“微信号都连着,头像也都一样。”结果发现,同样的照片、同样的文案在几个“杨霞”的朋友圈都有出现,但时间却不一致,“感觉像是同一伙人在运营好几个不同的微信号。”此后,她向“杨霞”提出退货,不料原本十分热情的“蜜蜂霞”这次却没有了回应,“第一次在朋友圈买东西,就遇上这种三无产品,因为不是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的,也没有办法投诉,只能当花钱买个教训。”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与曾女士经历相似的网友不在少数。除了售后没有保障外,还有网友反映,自己转了账,却迟迟收不到蜂蜜,并自此与“杨霞”失联。由于不是通过正规网店进行买卖,一旦被其拉黑,就很难再维权。

11月21日,北青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添加了“杨霞”的微信。对方自称是“杨霞”本人,目前在秦岭养蜂,主要销售冲水喝的土蜂蜜或者自己吃的蜂巢蜜。此后几天,“杨霞”不时在朋友圈更新采蜜过程,并通过留言表示,自家的蜂蜜十分抢手,不少老顾客都没有抢到,因此每人每次最多购买两斤。与此同时,“杨霞”在朋友圈“疑似”回复顾客称,欢迎对方明年再去山上玩。北青报记者随后向其询问,所谓的深山具体是在哪里,是否可以实地参观一番。“杨霞”答复称,自家养蜂的位置在陕西宝鸡凤县,风景很好,随时欢迎来玩。并发来定位,定位显示,其所在位置为凤县桥头庄村。不过在记者多次表示最近就想去看一看时,对方却推辞称:“现在山上温差比较大,不建议您现在来,您可以暑假没事再过来。”

22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凤县桥头庄村村委会。据该村村主任介绍,村里并没有名叫“杨霞”的村民,这几年也没有听说过谁家有人辞掉大城市的工作专门来村里卖蜂蜜。北青报记者随后又请村主任辨认了“杨霞”朋友圈发布的风景照、视频等,得到答复称,均不是桥头庄村景观。

对于村主任的说法,“杨霞”表示,自己发那个定位是因为从桥头庄上山最方便,但拒绝透露自己养蜂的实际位置。

核实

“杨霞表弟”自称在西安养蜂

11月25日,北青报记者以记者身份再次联系“杨霞”。按照其朋友圈提供的电话号码,很快联系到对方,但接电话的却是一名男性。该男子自称是“杨霞”的表弟,“杨霞”本人因为正在山里采蜜所以不方便接听电话。

据该男子介绍,“杨霞”及其蜂场并不在宝鸡,而是在西安一个名叫“灞桥村”的村里。且村里已经和“杨霞”签订了合同,并专门设立了合作社。他告诉北青报记者,“杨霞”自销售蜂蜜开始,就亲力亲为负责所有业务推广事宜,但并没有为此注册过公司,因此也没有工商执照。至于动态二维码中可识别出来的其他几个微信号,基本上都是自家亲戚,“我们家没有淘宝或者微店,也没有客服,这些微信都是山下的父老乡亲和自家亲戚。”

经与“杨霞表弟”多次确认,“杨霞”所在合作社应该位于西安“黄灞区灞桥村”,且对方自称可以提供村长电话以便北青报记者进行核实。但此后记者始终未等来村长的联系方式,与此同时,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区县级行政单位中并没有名叫“黄灞”的,倒是有一个“灞桥区”,但其中也并没有“灞桥村”。

随后,北青报记者又以记者身份再次添加了自称“杨霞”本人的微信账号,但表明身份后不久,就被对方拉黑。

观点

律师:购买三无农产品可能存在隐患

在与“杨霞”沟通中,对方多次表示,自己就是卖点农家特色,因此无法提供合格证等食品安全相关证件,也没有办理工商注册。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农民通过自己的朋友圈出售一些农产品的确不需要进行工商注册,但类似“杨霞”这样频繁地在朋友圈出售商品,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经营者。而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确保其所售商品符合《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此外,针对“杨霞”几次三番更改采蜜地点,且提供虚假地址一事,许浩律师表示,其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可据此向其提起民事诉讼。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朋友圈购买农产品已经渐成风气,有些时候确实能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到比较新鲜的农产品,但与此同时,也要警惕各种推广链接中推销的“三无产品”。他介绍,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即可视为“三无产品”。

韩骁律师提醒,实际生活中,“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购买此类食品,一方面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就无法得知食品是否过期,一旦不慎食用了过期产品,就可能引发食物中毒;而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配料成分、添加剂的标注含量,也很难保证食品的安全性。”除此之外,购买“三无产品”还可能导致维权困难。“由于三无产品没有标示生产厂家信息,或者是标示了错误的生产厂家信息,消费者购买三无产品后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由于无法找到真正的责任人,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

创建时间: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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