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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开展“年夜饭”专项整治 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来源:水母网

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烟台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安护佳节行动方案”安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严把准入关口,确保依照许可规范经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对承办2019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进行提前介入检查,主要检查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年夜饭”定制数量是否与接待能力相符,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具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要求“年夜饭”服务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5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同时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备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

“年夜饭”监管是“食安护佳节”的重要内容,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监管所切实提高思想重视程度,落实监管责任。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同时,继续推行“年夜饭”申报备案制度,各监管所将有关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事宜及时通知辖区内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掌握年夜饭预订情况,对承办3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法人签订《年夜饭食品安全责任书》。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将主要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落实情况和存储情况。重点对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禽类、食用油、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购进、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原料。严格规范加工操作过程,半成品、成品食品及其加工用具、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凉菜制作必须专人、专间、专用加工工具。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和餐具的抽检,对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查处。

创建时间: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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