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管理

开心果霉菌超标,生产企业被罚8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网

4月15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期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福建省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因霉菌超标被罚款8万元。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福建省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百味林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购进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霉菌实测值为40 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为≤25 CFU/g)。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120包,共计48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发布了召回公告。日前,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8万元。

苏宁易购艾蕾尔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苏州艾蕾尔贸易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卡尔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程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生产31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发布了召回公告,目前已召回66公斤。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2699.86元,并罚款5万元。

此外,漳州市芗城区林春松蔬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克百威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因克百威为高毒农药,早被禁止在豇豆等蔬菜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送至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厦门市思明区张瑞法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腐霉利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鉴于该摊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立案。

创建时间: 2019-04-19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