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管理

云南连发多起野生菌中毒事件,多部门联合发布防控预警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6日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5日12时,云南德宏州、文山州、版纳州等5个州(市)相继发生家庭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为遏制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云南多部门联合发布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每年5月—9月雨季来临后,是云南野生菌上市的季节,也成为野生食用菌中毒高发、频发期。自今年6月以来,云南已有20余人吃野生菌中毒,7人死亡,最小的仅4岁。

6月11日,云南盈江县支那乡庐山村下拉马靠村民早某某一家4口误食野生菌中毒发病4人,至6月27日,死亡4人;6月20日,云南陇川县王子树乡罗朗村吞吞武等7名缅籍入境务工人员在午餐和晚餐时共同进食自采野生菌汤后,突发野生菌中毒,其中危重6人,重症1人,应家人要求将7人送回缅甸治疗后,1人不幸离世;7月3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通报称,西双版纳州连续发生两起野生菌中毒事件,致8人中毒,2人死亡,其中,2岁女童甲刀因误食毒菌紧急送往昆明抢救,引发全省民众关注。

针对德宏州、文山州、版纳州、昭通市、红河州5个州(市)相继发生的家庭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公告称: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群体性聚餐时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

创建时间: 2019-07-08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