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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飞来横“货”?过期食品由“黑手”带入
来源:看看新闻

完整的视频 ,购物的小票,以及眼前的过期食品……有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说在沪杭公路的某超市有过期食品正在销售。按照法律规定,买到过期食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一千元或者商品价值十倍的赔偿,商家还会受到巨额的行政处罚。虽然认缴了罚款,但超市经理还是觉得一肚子委屈,因为食品供应商会在临近保质期时无条件退换商品,超市的理货员也会每天清理,防止过期食品上架。

几乎在超市受到处罚的同时,“异商”公司的业务员向超市提出了一项“一劳永逸”的服务——帮着查看过期食品。当然,“异商”公司的服务收费不菲,按照超市类型和面积,每月只做一次巡查,就要收取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服务费。

说也奇怪,在付费并签订了所谓的“服务合同”之后,超市果然就没再接到投诉。而坚持不与“异商”公司合作的商家则不停地遇到麻烦。

2019年5月,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接到举报,肖塘路某超市内有过期火腿肠在售。可是当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后,决定通知警方,并且建议超市也向警方报案。因为采用了信息化管理,每件商品的库存量和保质期都会在电脑上显示,在库存量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货架上多出了飞来横“货”——一根已经过期的火腿肠,从进入超市,到发现货架上的苏打水,再拍摄保质期,整个过程用时仅仅20多秒,举报人就从2万多件商品中一眼锁定了过期不到一天的苏打水。

警方发现,每完成这样一条“投诉视频”,举报人就可以从“异商”公司获得200元左右的报酬,而看似各异的举报人,其实都与“异商”公司有关,甚至还有“异商”公司的法人代表。2019年6月10日晚,掌握了“异商”公司涉嫌敲诈勒索的诸多证据后,奉贤公安分局的抓捕行动开始了。嫌疑人轿车后备箱装着一袋又一袋的过期食品,且都标明了食品过期的日期。

经过统计,有135家超市被“异商”公司勒索,总金额超过了40万。

目前,俞光新、毛卫国、夏雷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创建时间: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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