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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5个部门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来源:云南网

近日,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15个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通知》明确,此次联合行动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昆明海关、省广播电视局共15个部门组成省级联合行动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案件查办组、保健食品整治组、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6个项目组。

据了解,此次联合行动将重点整治四个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二是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三是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四是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联合整治行动从9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分别是:10月中旬前进行全面排查,11月中旬前开展集中整治,11月中旬前进行督导检查,11月底前进行总结评估。通过四个步骤开展,将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四项重点任务,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政治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坚持效果导向,严肃监督执纪;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信息沟通。通过集中整治,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最严谨地标准、最严格地监管、最严厉地处罚、最严肃地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时间: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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