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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油条铝超标7倍,小吃店老板获刑半年
来源:三湘都市报

“20斤面粉,放五六两明矾,都是按配方上写的。要晓得明矾对人体有害,我怎么也不会放。”被告席上,老李一脸后悔,他辛辛苦苦经营了一年多的小吃店,卖掉了大约1万根油条,被检测出铝残留超标7倍。10月2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6000元。

卖了一万根油条,赚6000元

2017年11月,老李接手了侯姐在长沙市开福区十号重建地的粥店。侯姐很热情,还把做油条和稀饭的秘诀传授给了他。为了学好油条的制作技艺,老李认真地准备了笔记本,将油条所需的配方一一记下:面粉、白糖、膨松剂、小苏打外,还有明矾。

2018年1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后,以老李名字命名的小吃店正式开张。老李也按着侯姐提供的配方,做出了一根根色泽金黄、松脆可口的油条。顾客经常夸,油条好吃,回头客也多起来。

法庭上,老李自己算了一笔账,从店铺开张,他卖出了1万根油条,“每根卖1.5元,除去成本,大概获利6000元。”

铝残留超标7倍,判刑6个月

2019年5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李的小吃店进行了抽检。当时,工作人员就在小吃店里发现了1千克散装的明矾。

半个多月后,油条的检验结果出来了。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老李的油条铝残留量为707毫克/千克,而国家标准是必须等于或者小于100毫克/千克。也就是说,老李的油条铝残留超标7倍,属于不合格产品。

“工作人员批评了我,说是摄入过量的铝会危害人的神经系统、肝脏、肾脏和骨骼,责令我不能在油条中添加明矾。”老李说,经过整改,他使用了不含明矾的新配方制作油条,经复检,其店铺出售的油条达到了食品安全标准。

虽然店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但老李的违法行为仍需受到惩罚。2019年7月31日,老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开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虑到老李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创建时间: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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