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资讯

列对象、定措施、惩违法!辽宁开展固体饮料等食品专项整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 中国消费网

近日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严厉打击固体饮料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该局部署组织开展全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为确保全省食品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组织市场监管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主要整治对象为: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的主要整治措施包括:督促生产经营者对生产许可、过程控制、非法添加、标签标识及宣传和销售情况进行自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监测;加强舆情监测与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置等。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相关食品、非法添加以及在产品标签标识上违法标注;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不设立专区提示牌销售特殊食品等;不按规定索证索票,销售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不分区销售和贮存;普通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以及保健功能,向消费者虚假宣传或利用网络、会议、电话在经营场所外违法销售等行为,将进行重点整治。

创建时间: 2020-05-25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