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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威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管理】

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件一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壮华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0年1月9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壮华超市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经营的毛毛虫面包、鑫香旺菠萝果肉面包和金磨老面包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毛毛虫面包1袋、鑫香旺菠萝果肉面包3袋、金磨老面包3袋,罚款6000元。

案件二

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生产的麻辣花生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超出标准限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44.28元,罚款70000元。

案件三

山东森元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使用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经定期检定案

2020年5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投诉举报线索,对山东森元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在用的电子汽车衡进行检查,查明该电子汽车衡自投入使用后就未进行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当事人使用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经定期检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罚款800元。

案件四

威海市环翠区雅谊口腔门诊部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案

2020年5月20日,在威海市口腔类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及医用耗材专项稽查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威海市环翠区雅谊口腔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购进药品,没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2200元。

案件五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只熊皮肤管理中心经营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2020年6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只熊皮肤管理中心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经营的进口化妆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且未能提供出入境检验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涉案产品包括德玛J面膜、盾牌再生霜等7个品种共31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德玛J面膜、盾牌再生霜等7个品种共31件进口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1120元,罚款3360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管理】

创建时间: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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