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资讯 > 食品安全资讯

临海市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
来源:临海发布

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的通告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41号

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海市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行名单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贮存、销售、加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部分单位还需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核验,接受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扫码相关知识培训。

二、未列入备案登记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

三、对未办理备案登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将进口冷链食品备案登记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六、截至2020年12月3日,已进行“浙冷链”主体激活(视同已备案登记)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3日

创建时间: 2020-12-04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所有,如需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文字及图片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原媒体及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400-678-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