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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规范食品自动售货机备案管理消除食品销售新领域监管盲点
来源: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食品自动售货机作为一种新兴食品销售方式,备受消费者青睐。为全面规范自动售货设备食品经营行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江都区市场监管局自10月中旬起,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有力保障了自助销售模式下的食品安全,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如下:

一是修订食品自动售货机管理办法,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全区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食品自动售货商实行单一许可证管理,自动售货机实行备案管理。明确了自动售货机的食品贮存条件、清洗消毒、备案流程以及信息公示等要求,同时把食品自动售货机列入日常监管范围,依法实施日常监管,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开展食品自动售货机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全区学校及周边、车站、火车站、机场、旅游景区、医院、公园、商场、社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自动售货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全面掌握自动售货机点位和所属经营者相关信息。同时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经营条件、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进行核查,要求其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食品自动售货机84台,发现不符合经营条件的1台,发放食品自动售货机设置备案凭证83份。

三是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定期对江苏太古可口可乐、上海宝霆智能科技、丹润商贸等规模较大的自动售货商经营者及场地提供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要求各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对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进行入场审查,强调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其对经营的自动售货机及时备案,按要求公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备案号、投诉电话和售货机编号等信息;定期对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巡查、检修、清洁和消毒,并保留相应记录,保证设备符合经营条件,对临期食品要及时更换,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时间: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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