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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强化“三专三查一严禁”
来源:哈尔滨市场监管

“虽然都是合生元的益生菌产品,但是一种是保健食品,一种是普通食品固体饮料,如果要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辨识清楚,认清蓝帽标识。”正在进行检查的执法人员对超市内一位拿着同一品牌两种益生菌产品的老人说。

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提出保健食品销售要做到“三专三查一严禁”:

“三专”

专区专柜专有标识,“三专配齐”。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要设置专区、专柜、有“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有标识 ,避免误导消费。

“三查”

查资质查凭证查标签,“三查溯源”。销售保健食品,要索取产品及供应商资质、查验注册备案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标签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信息相符,保证产品可追溯。

“一严禁”

严禁与药品、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一严禁防欺诈”。保健食品严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严禁明示或暗示其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严禁夸大产品功能,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节日期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正在营业的大型商超经营保健食品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经营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责令改正。

下一步,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保健食品“三专三查一严禁”为基础,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以“防坑老反洗脑”为主题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反诈防骗,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创建时间: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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