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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7人用鸭肉制作假牛羊肉卷,获利200多万被判刑
来源:食安观察家

 全是科技与狠活!

江苏,沭阳。

7人用鸭肉加香精制作假牛羊肉获利2000000元。

一审判决均获刑,最高者被判8年10个月,罚款75万。

据悉,7人因为觉得做牛羊肉卷成本太高,于是萌生了以次充好的想法,觉得这样可以大赚一笔。他们购置了切肉机、 封口机、冰箱等物品,成立了一个食品加工窝点。

7人在冻板鸭肉里加入能够以假乱真的牛肉粉,羊肉粉等香精调味料,用做成的成品冒充牛羊肉卷卖,销售额总共达200余万元。经人举报后,7人迅速被抓。

一、现在以次充好的物品太多太多了,当我们购买牛羊肉卷,怎么样辨别是真的还是假的?

1、真肉的白肉和红肉相接,纹理清晰;假肉的白肉和红肉是分开的,白是白红是红。

2、化冻后,假肉的红肉和白肉轻轻一碰就分开,真肉的白肉和红肉是相粘连的。

3、热水锅里煮一会,假肉散开了,真肉的肉质变紧实了。

二、他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用假冒伪劣产品来销售,这已经构成了犯罪。那么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他们用鸭肉代替牛羊肉,以次充好已经违反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该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他们将鸭肉加入牛羊肉香精粉,属于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明显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并且生产出来的肉被用来冒充牛羊肉获取暴利,已经构成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七人虽然一共销售了200多万,但是是共同销售的,并且七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将剩下民警所没有了解到的事情全部交代清楚,所以最后被从轻量刑,所得的非法财产全部上交。

据悉他们中最重的判了8年多,最轻的10个月。

三、如果说有人吃了他们的肉卷出现问题的,又要怎么办呢?

经营者出售的食品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的,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买到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时,赔偿金为一千元。还可以打12315,提供证据,进行投诉。

店家制造了伪劣产品被投诉,必须要将产品召回。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店家做生意要讲究诚信,不要以次充好,虽然说这样赚钱速度很快,但是终究不是正道。而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也要擦亮眼睛,如果不对的地方,及时去维护自己权益。

创建时间: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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