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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来源: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我国对食品安全管理缺乏相关监管,尤其是乡镇级的食品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未达到国家审核标准,缺乏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培训,影响食品安全和相关企业的健康发展,一下是食品管理的相关培训。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或本单位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各岗位责任人,对岗位的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督查。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职能站所根据本工作计划,负责落实监管职能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自律,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所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指标达到创建活动要求。


  1.各村委会:加强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协管员和社区信息员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重点抓好集贸市场、社区宴席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3.镇农科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植物病害的监督、监测、检疫、检验管理,深入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4.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进行监测,负责动物防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

创建时间: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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