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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须用黑体字警示“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表示企业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上述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以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此外,《指南》还提出,对标签还要设置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上,且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警示语还要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一周前,南方都市报调查起底保健品市场多款保健品添加药物神经节苷脂,有一些保健品还虚假宣称能治脑病、修复脑神经等近乎吹成神药,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8月20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治理保健品虚假宣传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仅标“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有企业故意标在不显眼位置

据悉,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针对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此推出新举措,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具有某些保健功能、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作为保健食品,按照特殊食品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管理。一是实行上市产品审批;二是要求在产品标签、说明书上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在监管执法中发现,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仅相关企业的注册申报质量不高、产品低水平重复等问题突出,此外,一些违法企业为了增强产品功效,还非法添加药物,坑害消费者,有的商家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神药”,欺骗消费者。

据介绍,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虽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仅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

孙梅君表示,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消费者反映,声明信息不直观、标注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强烈,很难引起注意,容易被‘忽悠’、被欺骗。”孙梅君说。

据悉,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即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进行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不仅设置警示区,要求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同时要求明确标注警示语,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且还进一步规定警示语字体,必须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孙梅君表示,要通过上述举措,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以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加强保健食品上市后的监管。

涉及疾病防治、诊断作用等

禁止纳入保健功能目录

除《指南》外,此次会上还发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多种保健食品原料禁入情形,包括: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定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办法》同时明确: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诊断作用;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可能误导消费者等其他情形,不得列入保健功能目录。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稽查专员张晋京表示,保健功能应当具有明确的健康消费需求,能够被正确理解和认知;保健功能要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并且有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判定标准;以传统养生保健理论为指导的保健功能,应当符合传统中医养生保健理论。

南都近期调查发现:国内市场上多款食品和保健食品自称含有一种名为“神经节苷脂”的物质。该物质多从猪脑中提取,是中国市场上多种“神经营养”药品的核心成分。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药品因药效不明确,可能引发吉兰-巴雷综合征等原因,早在上个世纪就被多国下架。不过,这种充满争议的医用物质,已被添加进国内多种食品及保健食品中,并被视为“招牌”。这些产品包括:赛隆瑙乐、瑙源、脑力键、灵通键、中科脑康安尔日清牌迪欣口服液等。这些声称添加了神经节苷脂的食品和保健品在其多个经销商的销售页面、广告网页、宣传材料中还宣传产品具有治疗、预防、调节等作用,适用于多动症、癫痫、小儿脑瘫等症状,均存在夸大、违规的宣传行为。

创建时间: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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